
一、申請條件
畢業三年內的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畢業三年內的國(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學歷留學人員;三年內來青就業創業的國(境)外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留學人員;2022年5月5日(《中共青島市委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時代“人才強青”計劃的意見》(青發〔2022〕8號)印發之日)及以后,來青就業創業的畢業三年內外籍及港澳臺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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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其中,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領補貼時須具有本市戶籍(外籍及港澳臺高校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在我市就業創業,并由我市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含個體工商戶)按規定為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包括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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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補貼標準
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5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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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方式
網上申請
申請人登錄青島人才網(https://rc.qingdao.gov.cn/),進入“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模塊進行申報。申請人點擊“申請”,根據提示進行實名認證,選擇“國內院校畢業”或“國外院校畢業”,系統根據學歷類型預校驗通過后自動加載申請人證件號碼、學歷等基本信息。申請人對信息進行確認,并根據系統提示補充填寫申報月份及發放銀行(在青島市已辦理社保卡人員將默認發放至個人社保卡金融賬號,未在青島市辦理社保卡的需由申請人補充填寫本人銀行賬號和開戶行信息)等相關信息,簽訂電子承諾書對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承諾后提交申請。如遇國家學歷信息平臺接口停用情況,首次申請補貼的申請人需登錄青島人才網“青島人社?學歷匯”平臺進行學歷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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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補貼期限
申請人自首次享受補貼月份起,可享受最長36個月的住房補貼。對已領取補貼但補貼期限未滿且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人員,提高學歷層次取得新學歷后可按現行政策申請剩余月份的住房補貼。提高學歷層次的人員,須先向單位所在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交暫停住房補貼申請,記錄已申領補貼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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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依據
《關于實施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2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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